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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登记有变化 新增便民措施多

发表于2016-01-27
近日,国家公布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婚姻登记场所内不得设置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机构,以及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等,内容相当吸引眼球。

那么,现在的婚姻登记发生了哪些变化?“与原《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相比,新《规范》更倾向于便民、利民。”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规范》时说。


新增三项便民措施


据介绍,《规范》新增了多项便民措施。一是要求婚姻登记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二是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三是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例如当事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某市某区,但现在在该市另外一个城区工作生活,当事人可以在就近的婚姻登记处(现生活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不必回到原所在城区补领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有变化


原《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没有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由于婚姻登记工作与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确立以及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和债务关系,同时还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所以需要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


《规范》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规范》还提出“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等明确要求。


新增“神圣”颁证及家庭辅导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婚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闪婚闪离、家庭责任感缺失等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背道而驰的现象,为此,《规范》将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一是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它是指各地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立颁证大厅,将简单的结婚登记发证程序转变为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让结婚当事人在温馨、喜庆的颁证厅中知悉有关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组建新家庭所赋予的责任和担当,抛弃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的婚礼排场,在庄严的国徽下作出为爱相守、呵护一生的承诺。


二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婚姻家庭辅导是指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或者引入法院工作人员设立家庭纠纷调解室,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纠纷处理、婚前教育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


逐步实现婚姻状况信息化联网


据了解,自2012年,全国民政系统已经实现部、省两级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和在线婚姻登记。为推动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2013年开始,国家督促各地抓紧录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并开发了历史数据补录系统,供各地免费使用。


目前,全国基本完成了现存的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有身份证号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部分地区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现存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规范》对实时在线联网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核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逐步实现婚姻状况信息化联网。



来源:吉林市发布

发表于2016-01-27
天羽人体肌肉,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婚姻登记有变化 新增便民措施多”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1-28
希望依山郡业主群5134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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