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满70年后房屋产权三大猜想 (转)
- 发表于2013-09-25
- 发表于2013-09-25
真是对这些东西一点概念都没有
- 发表于2013-09-25
政策有啥用 房地产还是一天天的在涨价
- 发表于2013-09-25
吃醋是最明显de告白,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满70年后房屋产权三大猜想 (转)”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3-09-25
想啥都没用 看政策吧 zhengfu想让你咋的 就得咋的 说啥都没用
- 发表于2013-09-25
以房养老产权到期的话要怎么实行呢?
- 发表于2013-09-25
70年后的事情就不要考虑了%…
- 发表于2013-09-25
看完多多少少能明白点 但是那个猜想还是算了
面对“70年后,我们房屋怎么办”的质疑和困惑,众多业内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问题肯定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设想可以破解产权期限缩水困惑。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有律师认为,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纳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
房随地走 国家补偿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
政策调整 法规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