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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退房之路咋就这么难,谁能帮帮我?!

发表于2016-04-13

  前几天看到这样一条新闻,买房难,退房更难,看看大家能从中吸取什么经验。


   五年前,吴XX经朋友介绍了一套地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面积达293平方米的房屋。这套房屋分为两个部分,主体部分为90余平方米,剩下的202平方米的面积盖在了车库上。因为配有车库,房子面积又大,可以用来干点别的事情,吴XX很快就看中了这套房屋。按照购房协议,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年后他们会入住到这套“豪宅”中。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麻烦事”,让他们一家走上了漫长的退房路。


  从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解放村长大的吴XX,觉得能去双鸭山市买一套房屋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2011年,吴XX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按照每平米1800元计算,房款金额将近53万元。用吴XX的话说,这笔巨款其中大部分是父母的血汗钱。他们拿到钥匙后就进行装修,第二年他们如愿住上了新房。在吴XX的构想中,“我们要把这套房屋当作一辈子的家,到时候把爸妈一起接过来养老。”

  

协议中的房屋

  吴XX的妻子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之前在一家私立幼儿园教书。他们觉得家里房子很大,尤其是202平方米的部分完全可以干点别的事。 2012年,夫妻俩决定自己办幼儿园。


  幼儿园创办初期还比较一帆风顺,招来了60多名学生。直到有一次,吴XX突然发现房屋漏雨,而后又出现了墙体开裂、棚顶塌陷等问题,于是去找物业和开发商解决问题。吴XX感到无奈,“出问题的是那202平方米的部分,房屋倒是修过几次,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夏天还好,只是到了冬天,屋顶就会被大雪压塌。”找过很多次开发商后,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甚至,得知吴XX向有关部门告状后,把他叫到办公室,找了一些当地有影响力的黑社会组织对其进行恐吓威胁。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担心学生安全受不到保障,加上多次恐吓威胁后,吴XX打算放弃经营幼儿园,离开双鸭山去一个远离是非的地方。期间,吴XX萌生了退房的念头,开发商答应也退房。双方于2014年签了退房协议后,期间给了吴XX一家20万元,允诺剩下的30余万元在2015年年底补齐

  

  事实上,距今为止,吴XX迟迟没有收到退房的30万元房款。


  吴XX说:“现在我们是有家不能回,这个房子花了我父母他们那一辈人的血汗钱,现在我只想把房子退了,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如今,吴XX家里的稳定经济来源被切断,自己开办的幼儿园已经关门,仅靠妻子在外地幼儿园的一份微薄工资来维持生计,自己已无心思去工作,目前的头等大事是解决退房的问题。


  事实上,这套困扰吴XX一家人的房子所属是一家商贸公司并非是开发商,叫广源商贸城责任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各种商贸业务。


  商贸公司老板答应入住后就帮忙办理房产证。实际情况是吴XX一家入住几年后,还是杳无音信,房产证的事不了了之。


  吴XX觉得不妥,他去咨询房产局房产证的事情,告诉他们小区的房子实则是经济适用房,不是商品房,他们用来办幼儿园的部分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据了解,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事实上,违章建筑的行为却屡禁不止。2015年年底,双鸭山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尖山区多家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对11所平房建筑近2000余平方米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处理。

据小区一名住户透露,他们小区的房屋根本五证不全。资料显示,国家规定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现售,必须五证齐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方为合法,购房人与之签订的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没有法律保护下的情况下,吴XX的退房路显得尤为艰辛。


  据小区一名住户透露,他们小区的房屋根本五证不全。资料显示,国家规定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现售,必须五证齐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方为合法,购房人与之签订的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没有法律保护下的情况下,吴XX的退房路显得尤为艰辛。


发表于2016-04-13
929kdjdc,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一位业主的艰难退房路——房屋质量问题维权却难上加难”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13

太可怕了,现在正规开发商都可能圈钱跑,何况这种

发表于2016-04-13

买房真得多留个心眼,别一时头脑发热,咱吉林还不到抢房得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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