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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磅新政】胎儿将有遗产继承、赠与等权利!小P孩儿也要牛了!

发表于2016-06-28
标签:利益 新政 权利 赠与 遗产继承 



小P孩儿也要牛了!6月27日上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千呼万唤民法总则草案终于出炉。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草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


发表于2016-06-28
闻道花草清香,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重磅新政】胎儿将有遗产继承、赠与等权利!小P孩儿也要牛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6-28

这样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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